27-2 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里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。辖区内的常住孕产妇可以做这些。孕早期健…
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里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。辖区内的常住孕产妇可以做这些。孕早期健康检查 1 次,孕中期 2 次,孕晚期 2 次,产后访视 1 次,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1 次。孕 13 周前要去建册,同时做第 1 次产前检查。孕中期那两次分别在孕 16 至 20 周、孕 21 至 24 周。孕晚期那两次分别在孕 28 至 36 周、孕 37 至 40 周。地方公开的服务清单里,还包含第一次的一整套化验和产后抑郁筛查
来源:国家卫生计生委 (2017).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. https://www.nhc.gov.cn/ewebeditor/uploadfile/2017/04/20170417104506514.pdf;靖江市人民政府.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—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(地方服务清单公开). https://www.jingjiang.gov.cn/xxgk/zdlyxxgk/wsjk/art/2023/art_383017a2e7794892bc772bfbe042f379.html
补充说明:这 5 次是免费的下限,不是产检的全部。医院会按情况加做超声、血糖、胎心监护,这些要自己掏钱。建册越早,妊娠风险分级越早做出来。妊娠风险分级就是按风险高低给孕妇分档,查出是高危的,才能早点转到接得住的医院。人住在外区的,按现在住的地方建册,不用回户籍地